第六编-《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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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编 法与社会第二十三章 法与政治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第二节 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第三节 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第四节 法与民主1.法对政治的功能2.法与国家的关系3.政策和法律的关系4.民主和法治的关系本章重点提示: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一、政治释义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并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政治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它来源并服务于经济。马克思主义还认为,政治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二、法与政治的关系一方面,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政治优先于法,对法起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法有相

2、对独立性,法对于政治的功能是客观存在的。三、法对政治的功能(一)协调政治关系(二)规范政治行为(三)促进政治发展(四)解决政治问题从 1954年到 2009年,作为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中国的政治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二节 法与国家n 一、国家释义n 在国际法意义上, “国家 ”指称由政府、人民和领土所组成并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n 在国内法意义上, “国家 ”指称在法律上代表公共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权利主体。n 一般来说, “国家 ”指政权和行使政权的机构体系,是来自社会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公共权力。二、法与国家的关系(一)法离不开国家(二)国家不能无法而治国家强制力是法律实施和发挥作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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