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 “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它是真正养成正确分析这个问题的本领而不致淹没在一大堆细节或大量争执意见之中所必需的,对于用科学眼光分析这个问题来说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 ”。法学研究也必须遵循这一基本方法。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理学研究法的历史及其发展阶段,目的在于揭示法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客观规律,揭示世界范围内法律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一般模式,以此阐明社会主义法在本质上的优越性以及对前社会主义法、特别
2、是资本主义法实行继承和移植的必要性、可能性、原则性,阐述法律发展的基本模式,指引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立足国情、面向世界、传承优秀法律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法治理念为基础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十三章 法的历史第一节 法的起源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1.法起源的一般规律2.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3.法的历史类型4.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本章重点提示:第一节 法的起源一、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n (一)原始的社会生产方式与社会组织n 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生产工具简陋,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在用于消费后没有剩余,整个社会共同占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成为唯一
3、可能的经济形态。n 与原始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原始社会没有阶级的划分,经历了原始公社到氏族公社的变化。n 氏族是原始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内部禁止通婚的亲属集团。父系氏族产生之前,是建立在原始共产制和群婚制之上的生产、消费和社会单位。原始人的生活方式n (二)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n 每一个原始氏族社会都是一个无政府而有秩序的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两种形式:一种是氏族组织机构,它由氏族大会、酋长和军事首领等组成;另一种是氏族社会中以习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规范,它兼有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的属性。n (三)原始社会调控机制的崩溃n 第一次是畜牧业和农业,第二次是手工业和农业,第三次是商业的出现。提
4、高了劳动生产力,导致原始社会秩序的全面崩溃,并使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国家与法律也应运而生。n (一)关于法起源的几种学说n 1、神意说。把法和国家的产生解释为神意的体现,认为法律和王权均出自于宇宙中某种万能的神秘的精神力量。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汉谟拉比法典 汉穆拉比王宣称从 “决定国运之天地主宰恩利尔 ”及诸神那里获得 “统治全人类之权 ”, “以其庄严之名为巴比伦之名建立一个其根基与天地共始终的不朽王国 ”,并成为 “恩利尔所任命的牧者 ”、 “常胜之王 ” 。2、社会契约说n 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与法律出现之前,人类处于 “ 自然状态 ” 之中,靠自然法来调整社会关系。由于自然状态带有某种不便,故人们订立社会契约,组成国家,法律本身即社会契约的具体化。霍布斯洛克卢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