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展行业行规公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省会展业市场秩序,优化会展环境,提高办展质量和效益,塑造行业整体形象,树立良好职业道德风尚,强化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保障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展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河南会展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河南省会展业商会章程特制订河南省会展行业行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第二条 本行业行规公约以规范河南省展览市场秩序,改善并优化展览环境,提高办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提高行业素质,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第三条 本行业行规公约适用于河南省会展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会员企业和全行业一切展览活动,其他在河南行政区域内凡从事与展览有关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应遵守本行业行规公约。第四条 本行业行规公约由河南省会展业商会理事会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二章 举办展览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为了保证组织展览的质量,展览举办单位应当具备展览经营资格和相应的资质,具备一定的资金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