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常州段扩建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一、总 则1、为了加强对312国道常州段扩建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程序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本办法主要依据为312国道常州段扩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二、一 般 规 定1、计量支付依据:(1)有关的补充协议及文件(2)工程变更指令及修订的清单(3)合同协议(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6)技术规范(7)合同图纸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发现清单某项数量与实际完成数量不相符时,承包人应申报变更。按312国道常州段扩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要求,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业主代表批准。按批准后调整数进行计量。实际已施工的合同外工程但未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申报计量,驻地监理工程师不予审查计量。2、计量支付的频率原则上每月计量支付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业主代表同意后,可应承包人的请求同意增加计量支付次数。3、审查、审批及付款程序每月20日之前承包人将财务支付月报资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驻地监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