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概况(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受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三)决定机构: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六)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七)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八)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九)是否收费:收取工本费 10 元/本(十)审批结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十一)结果送达:现场领取。(十二)咨询电话:023-63537110。(十三)投诉
2、电话:023-63815058。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令 406 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十五条2.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3第 21 号)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所称货运经营含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三、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属于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
3、用车辆(挂车除外) 的数量可以少于 5 辆。 四、申请材料目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 )等内容(原件 1 份) ;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原件 1 份):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3、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原件 1 份)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复印件 1 份) ;5、证明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未购置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
4、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 1 年(复印件 1 份) ;已购置车辆、设备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理器材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 ,并提供能证明配备的设施设备合格、有效以及与所运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罐式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罐式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的数据证明
5、材料;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记录仪打印的 5 日以内的数据单一份(含 20 条以上记录,并加盖业户公章) (复印件1 份) ;6、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 1 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 份) ;7、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复印件 1 份) ;8、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原件
6、 1 份) ;9、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原件 1 份) ;10、 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份。五、办理基本流程1.接件:申请人(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建交委(道路运政)15 号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进行核对并上传办公系统。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予以退回,不予受理
7、,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于申请资料符合要求者,予以批准。3.审核:工作人员根据要求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4.决定:对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并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 ;对于申请资料符合要求者,予以批准。5.办结:工作人员将审核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到申请人,并留存相关资料。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查询网址: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 1 号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1 楼 15 号窗口。 (交通方式:可乘轨道交通 1 号线、2号线到达较场口站;公交车 124 路、299 路、476 路、871路等公交车到达和平路日月光广场公交站;或将您的交通工具停放于星河
8、商务大厦停车场。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周 五下午 13:3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八、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23-63815058。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电话咨询:023-63537110微信公众号查询: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运输管理所附录 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危货运输 2 表 第 1 页,共页受理申请机关专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说明1.本表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 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
9、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 6 页) 。 2.本表可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下载打印。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申请人基本信息单 位名 称 XX 货运公司 负责人姓名 张三 经办人姓名 通 信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 XX 邮 编 电 话 手 机 电 子邮 箱 申请许可内容(首次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填写) 一、类别 第 1 类 第 2 类 第 3 类 第 4 类第 5 类 第 6 类 第 8 类 第 9 类 剧毒化学品 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二、项别 (剧毒化学品除外)1.1 项 1.2 项 1.3 项 1.4 项1.5 项 1.6
10、 项 2.1 项 2.2 项2.3 项 4.1 项 4.2 项 4.3 项5.1 项 5.2 项 6.1 项 6.2 项 三、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在品名后括号标注“剧毒” ,例如“液氯(剧毒) ”】注:1、勾选某类运输范围的,不必再勾选该类内的项别,反之亦然;按品名申请的,不必勾选该品名对应的类别或项别(下同) 。2、如许可内容没有剧毒化学品,要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内标注“剧毒化学品除外” 。危货运输 2 表 第页,共页申请许可内容(申请扩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范围的填写) 1.现从事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范围一、类别 第 1 类 第 2 类 第 3 类 第 4 类第 5 类 第 6
11、类 第 8 类 第 9 类 剧毒化学品 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二、项别 (剧毒化学品除外)1.1 项 1.2 项 1.3 项 1.4 项1.5 项 1.6 项 2.1 项 2.2 项2.3 项 4.1 项 4.2 项 4.3 项5.1 项 5.2 项 6.1 项 6.2 项 三、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在品名后括号标注“剧毒” ,例如“液氯(剧毒) ”】2.拟申请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范围一、类别 第 1 类 第 2 类 第 3 类 第 4 类第 5 类 第 6 类 第 8 类 第 9 类 剧毒化学品 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二、项别(剧毒化学品除外) 1.1 项 1.2 项 1.3 项 1.4 项1.5
12、项 1.6 项 2.1 项 2.2 项2.3 项 4.1 项 4.2 项 4.3 项5.1 项 5.2 项 6.1 项 6.2 项 三、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在品名后括号标注“剧毒” ,例如“液氯(剧毒) ”】危货运输 2 表 第 3 页,共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根据自身车辆来填写)已购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情况序号厂牌型号数量车辆类型车辆技术等级总质量(吨)核定载质量(吨)车轴数车辆外廓长宽高罐体容积拟用罐式车辆运输的危险货物中密度最大的货物品名及密度是否配备有效通讯工具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123456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拟购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情况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序号厂牌型号数量车辆类型车辆技术等级总质量(吨)核定载质量(吨)车轴数车辆外廓长宽高罐体容积拟用罐式车辆运输的危险货物中密度最大的货物品名及密度是否配备有效通讯工具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