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作业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规范出纳岗位的工作内容,确保现金管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本部及下属单位所有的出纳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其他部门对涉及的有关规定也应遵照执行。第3条 本办法主要涉及出零用金的保管与支付,现金支付业务处理,现金、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现金盘点等作业。 第2章 零用金的保管与支付第4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零用金额度由总经理核定,零用金由出纳员经管。第5条 零用金的支付。出纳员要负责凭支付证明单支付零用金,并负责审核此支付证明单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第6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出纳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另一份同所有支出凭证呈送会计部门请款。 第3章 现金支付业务管理第7条 除零用金外,本企业一切现金支付,均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报部门主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