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确认浙质发20014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一、采标工作的要求1、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 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b 列入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等管理范围的,应取得要应证照。2、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 有合法的产品标准;b 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水平以上,并具备批量生产的能力;c 近三年未被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3、产品执行标准应现行有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已采用国际标准;b 已采用国际知名公司标准;c 产品的安全性或卫生要求采用国际标准;当标准为企业标准时,应正式发布并经备案,同时有省标准化协会出具的“采标标准水平评价或验证确认证明书”。4、为保证采标工作的质量,采标企业一般在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中选取,取得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浙江省名牌、金华市名牌的企业优先考虑。二、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提交资料。2、资料审核或现场确认。3、发证。三、企业提出申请时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表;(申请表与确认通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