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选煤厂生产外委工程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不断改进和完善外委工程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厂外委专项工程管理,合理降低项目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外委专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称外委工程,是指为了保障保德选煤厂正常的生产经营,需实施的日常设备维护工程、专业化维护工程、零星土建工程等项目。因厂部客观条件限制不具备自行实施的项目,以合同形式委托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承担实施。第二条 专项资金具体使用范围是更新改造费用:机电技术改进、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施和安全技术保障、生产、安全生产装备、设施(设施)大(项)修理等费用的支出。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分级、分类、切块管理。1、除设备购置外,根据项目类型、性质、投资额度,将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重大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