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2008-03-05 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第5.1.1条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设备的公称容积,若设计图纸未给出该参数数值时,可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以m3表示。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第5.1.2条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裙座、基础模板的重量。第5.1.3条 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价格另行计算。第5.1.4条 计算主要材料消耗量时,应区分材质,以各结构组成部分的金属净重量,按定额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第5.1.5条 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第5.1.6条 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