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保发20101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人保发【2010】80号)精神,结合大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人为本和统一规范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筹、合同管理,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大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实施范围(二)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编制,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三)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