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期间应履行的职责。熟悉尽职调查过程中问核程序的相关要求。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期间应履行的职责(掌握)(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尽职推荐期间应履行的职责序号尽职推荐期间应履行的职责1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应当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其他保荐项目不需要进行辅导。3保荐机构辅导工作完成后,应由发行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辅导验收4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行业规范协商确定履行保荐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