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收执法检查概述监督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十八世纪,著名的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继承并发展了分权制衡思想,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行政权具有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因而行政权也最具扩张性和滥用性。所以,以法律规范行政权力、以其他权力制约行政权力、以监督约束行政权力,就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税收执法权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也就成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在各种税务执法监督中,税收执法检查是经实践证明较为成熟的内部监督方法,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监督形式,在现有执法监督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坚持、完善和发展税收执法检查,对于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和积极的现实意义。第一节 税收执法检查的基本内涵一、税收执法检查的概念税收执法检查是县以上各级税务机关依照职权,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实施的外部税收行政行为情况所进行的一种监督活动。税收执法检查是税务机关内部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