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一、政工员政工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常识。2、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正确地宣传教育群众。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必要的基本常识和能力,能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本职工作。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品德良好。5、高中(含同等学历)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称职,可确认政工员任职资格。二、助理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初步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联系实际用以指导工作。2、比较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3、具备思想政治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从实际出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4、严格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品德良好,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