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破解反渎工作难题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就是指检察机关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在各级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实行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关系,加强各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充分发挥内设机构的只能作用,能促进检察机关结成运转高效、关系协调、规范有序的统一整体。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正好为我们破解反渎工作难题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与平台。反渎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反贪工作和刑事检察工作而言,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渎职犯罪隐蔽性大,有关人员对渎职犯罪的认知度低。认为行政行为有些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没有装腰包,有些还是好心办了错事,不认为是渎职犯罪。社会公众对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危害程度、举报途径的知晓度还不够等,严重制约了渎职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渎职犯罪往往与单位的制度、规划、授权等有关,而这些证据具有一定的游移性,还有的渎职行为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