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人民医院门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第三条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 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第五条 门诊办公室职责:(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