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公寓管理,切实做好职工住宿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幸福、和谐、健康、人文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工公寓住宿的所有员工。第三条 市公司综合部是职工公寓管理部门。第二章 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第四条 入住职工公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在册员工(含上市员工和社聘制员工);(二)在市公司或市区三个分公司工作(含借调人员);(三)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城区(*)范围内无住房。(四)未婚或已婚但配偶不在德州城区工作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第五条 职工公寓内每2人一间标准房,每人1个床位。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标准住满2人。已住房间全部住满后,宿舍管理人员才可安排新的房间,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住宿资格。第六条 职工公寓每间房间配标准单人床2张,标准床垫2个,床头柜1个,衣橱1个,电视机1台,电热水器1台,空调1台,学习桌2张。每个房间配笤帚、簸箕、拖把各1个,除簸箕外,笤帚、拖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