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 第三章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方式第五章 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第六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第七章 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第八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及流程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期权制度。 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1、受益人可以无偿或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会决议。但行权进行股权认购时,必须是有偿。2、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3、受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份时,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