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决定组织2009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省计划招录5721人,其中招录公务员464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含)至1991年8月2日(含)期间出生);(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八)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具体项目标准详见相关公告)。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