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中高层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中高层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科学、开放的用人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中高层人员。第二章 职级划分第三条 根据集团现行体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中高层人员分为高层人员和中层人员两类,其中高层人员分为职业经理人和公司高层两类。(一)高层人员(集团职业经理人和公司高层)1、职业经理人,指公司总经理。(集团任命)2、公司高层,指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及管委会成员等。(二)中层人员(集团中层和公司中层)1、集团中层:指对公司经营管理负一定责任、承担一定经营风险的人员,由集团审查,公司任命,薪酬以包括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自任命之日起,参照集团薪资体系执行(即调整不超过10%岗位工资到效益工资,以增大效益工资比例)。2、公司中层,由公司任命,在各部门中承担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职责系列(职能块)的主要责任、同时承担相应管理职能的人员及高级专业人员,薪酬以岗位工资为主。视公司效益,适当给予奖励。第三章 任职资格第四条 为与公司长期发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