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一、领料时要做到: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二、运料时做到: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6、爆破员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破器材和点炮。三、爆破员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四、装药时要注意: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3、选择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