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吸引和集聚我区紧缺专业人才,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支经过基层砺炼、有专业发展潜力的高级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改善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有关政策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20112015年在我区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为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安排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在县(市、区)、乡镇的事业单位的各类紧缺专业岗位,做到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