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办事指南本指南是2012年度用人单位办理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操作指引,所述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指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国内在职人员。 政策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3号).一、办理时间(工作日)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二、办理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城镇户籍;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3、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5、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二)、绿色通道申办条件:1、 根据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