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办法(试行)是实施我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制定装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中心有关部门、各清障救援大队、车辆驾驶员、应急救援器械、设备操作员必须遵照执行。第二条 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应急救援车辆及应急救援器械、设备。搞好装备管理,是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执行清障救援、应急保畅任务和实施后勤保障的重要方面,对加强我省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保通保畅任务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三条 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改革创新,加速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技术保障手段,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素质,实行科学管理,提高保障能力,适应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第四条 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强化应急救援装备管理职能,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车辆、器械、设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二)制定应急救援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各清障救援大队贯彻执行。(三)组织对应急救援车辆、设备、器械的正确使用与保养,提高应急保畅能力。(四)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