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新钢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构筑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人才快速成长机制,满足公司人才需求,实现员工与企业共赢。公司人力资源处编制本规则,以此规范和指导公司的人才培养工作。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及以后入企的大学生。第二章 权 责第三条、本规则由人力资源处拟订,人力资源处处长审核。第四条、人力资源处推动人才培养工作,并督促各级主管加强人才培养,遵照本方案的规定予以贯彻执行。第五条、全公司各级主管对所属人员培养负主要责任,负责对所属人才进行培养训练,并依据本方案对所属人员进行成长规划,并协助实施。第三章 培养程序及内容第六条 在职位发展路线规划的基础上,为加快对新引进大学生的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公司的核心骨干力量,形成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公司在遵循专业对口、分阶段培养、职业发展和企业发展相结合三条原则下公司在制定招聘计划的同时确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第七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以三年为培养周期,分为见习培养、定岗培养、轮岗培养、继任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