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平煤矿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矿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全面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者。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3、指导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及责任制。4、指导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5、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6、指导制定“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施计划。7、指导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二、党委书记“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一通三防”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及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4、参与“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研究对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