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规范内容1.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把对国家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职。(2)“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无论在何种场合,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公民彼此都应该讲文明、讲礼貌、讲诚实、讲信用。我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3)“团结友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应当如何相处的基本规范。每一个公民,不论民族、年龄、职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公民之间应该彼此团结,相互友爱,建立起一种和睦亲爱的关系。(4)“勤俭自强”是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作为一个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义务,应当懂得没有勤奋就不会有社会财富的道理,推崇勤劳,反对懒惰和游手好闲。公民还应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5)“敬业奉献”是公民对待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每一个公民都要从事一定的职业,职业是公民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