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墅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管墅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请各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一、学校校长安全工作职责(田兴)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二、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胡爱青) 副校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配合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