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山矿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南山矿区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山矿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南山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部门、施工队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第四条、南山矿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矿区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机构,由南山区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处理。第五条、南山矿区各区、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负责对本部门、施工队的职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