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 羊坊东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承包方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乙方及时排除各种生产隐患。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重大事故案例和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6、按规定拨付项目工程款中安全投入所必需的资金,以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7、按规定收取的项目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对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理。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