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7 年公交候车亭安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CDY2017-A10-00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 招标公告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7 年公交候车亭安装建设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生产厂商前来参加。一、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YCDY2017-A10-0012、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7 年公交候车亭安装建设工程项
2、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 40 个工作日5、招标项目内容:序号 名称 项目地 数量 单位预算金额(元)技术参数要求1公交候车亭(二大一小)采购及安装袁州区 26 座2 站台改造基础工程 袁州区 26 项104 万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候车亭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报价包含拆除旧站台及安装新站台费用等所有费用。候车亭的款式和数量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具有公共候车亭(棚)生产、销售、安装、售后(或维修)】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48、本项目只接受亭棚(公交候车亭)制造及安装的企业参与投标。9、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三、标书发售、投标保证金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1)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8:0
4、0-12:0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也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投标人须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17:00(北京时间)前报名及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3)地点:宜春市秀江东路 888 号(德和沁园旁)(
5、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7:00 点前到账,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依据未中标人提供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均请汇至以下账户: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帐 号:1508 2068 0
6、900 0023 585四、投标须知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2、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7 年 10 月31 日上午 9:00(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5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和原件单独装订携带备查。资审须提供原件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
7、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的材料为: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否则,视为接受该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五、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址:宜春市日报社四楼(如有改变,另行通知)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 :00(北京时间)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
8、的采购活动。六、开标流程开标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再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八、签订合同1、中标结果将开标当天公布。三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招标方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合同。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70529851地址:宜春
9、市袁州区经发大道 24 号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黄蓉 0795-39197056项目联系人:周佳 13006271287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 888 号(德和沁园旁)十、信息发布平台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网站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 1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 内 容1招标人: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 蔡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宜春市秀江东路 888 号(德和沁园旁)报名联系人:黄蓉 079
10、5-3919705项目联系人:周佳 130062712872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3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7:00 点前到账,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7与买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11、日后,依据未中标人提供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6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7 投标截止期:2017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 :00(北京时间)8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一起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9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 :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宜春市日报社四楼 10 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1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12、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1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五 折收取。中标人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13 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的 90%,余10%在验收合格壹年后付清。14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按中标金额的 10%缴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无息退还。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7 年公交候车亭安装建设工程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即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
13、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宜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8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投标人资格: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具有公共候车亭(棚)生产、销
14、售、安装、售后、技术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8、本项目只接受亭棚(公交候车亭)制造及安装的企业参与投标。3.9、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4.其他4.1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所投产品要求6.1 投标人
15、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由采购人指定的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品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符号来表示。6.2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格。6.3 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证明等。6.4 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他项目的业绩、售后服务人员组成和服务计划9。7项目要求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方案要求”。8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8.1 中标单位对所提供设备实行保修服务,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8.2 中标单位负责产品维修,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9.验收要求9.1 验收应在设备交付后进行。9.2
16、验收要提供的必须的技术资料 a、合同副本; b、产品清单等9.3 验收人员,要有双方人员参加,即供货单位、采购人参加。10、本次投标注意事项10.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0.2 此次招标报价除设备价格外还包括运费、送货费、税费、卸车费用等。10.3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招标采购要求;设备采购合同;货物需求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文件格式。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人应认真审核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
17、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012.2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下午五点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答复,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他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由招标人负责。1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3.1 在投标截止日期 2 日前,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应
18、尽快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收到补充、修改文件。13.3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4.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14.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15.投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1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5.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构成16.1 投标人编写的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6.1.1 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写);16.1.2 投标文件:16.1.2.1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16.1.2.2 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6.1.2.3 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