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 报纸 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 定 2014年 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 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定: 从事新闻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从事新闻出版
2、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报纸出版情况统计表) 3 四、主要指标解释 4 1 一、 总 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我国报纸出版状况,为 国家 宏观 管理 和产业发展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 经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 的从事报纸 出版 活动的 单位 (含报业集团)。 (三)统计内容 报告期内出版的每一种报纸的基本信息、印数、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
3、 情况。 (四)报送时间 本制度为半年报表。数据填报单位应分别于当年 7 月 15 日、次年 1 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前填报数据,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等数据报送单位应分别于当年 7 月 31 日、次年 1 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前报送数据。 (五)报送方式 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京报纸出版单位 (含报业集团)等数据填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报的方式,将统计数据报送至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其他数据填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数据报送至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经逐级审核、汇总后,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将数据报送至中国新闻出版 研究院。 (六)统计资料公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4、将在 9 月底前,通过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上一年度本制度中涉及全行业汇总数据的有关指标内容。 2 二、 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 B-1 报纸出版情况表 半年报 经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报纸出版活动的单位(含报业集团)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京报纸出版单位(含报业集团) 填报单位:当年 7 月 15日前;次年 1 月 15 日前 报送单位:当年 7 月 31日前;次年 1 月 31 日前 3 3 三、调查表式 报纸出版情况统计表 表 号: B-1 制
5、定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地 ( 市、州、盟 ) 县 ( 区、市、旗 )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4170号 行政区划代码: _ _ 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24日 组织机构代码: - 填报单位名称(全名)(盖章): 20 年(半年)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指标值 甲 乙 丙 1 一、 报纸名称 01 二、 国内统一刊号 02 三、报纸类别 03 四、文种(字) 04 五、出版状态 05 六、幅面尺寸(开张) 06 七、实际出版版数 1.常规出版版数 2.非常规出版版数 07 08 版 版 八、刊期 09 九、实际出版期数 1.常
6、规出版期数 2.非常规出版期数 十、平均期印数 10 11 12 份 份 份 十一、总印数 十二、总印张 十三、每份定价 十四、定价总金额 十五、发行数量 1.邮局 2.自办 3.赠阅 4.其他(交换、留存等) 十六、备注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万份 千印张 元 万元 万份 万份 万份 万份 万份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电话: 手机: 填报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4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报纸名称: 填写报纸的完整名称,不得省略,改名的报纸请用新报纸名称填写。 (二)国内统一刊
7、号: 按 CNXX XXXX 格式填写,如 CN11-0048 等。同一刊号不同名称(版)的报纸和同一刊号不同文字的报纸应分别填报。 (三)报纸类别: 分为“综合类”、“专业类”、“生活服务类”、“读者对象 类”、“文摘类”(以上为非高校校报)和“高校校报”六类。其中: 1.综合类报纸,包括党报、区域性城市类报纸(含早报、午报、晚报、都市报)、县域报纸、政协人大报纸、国际时政类报纸、外宣类报纸等。 2.专业类报纸,包括经济、工业、农业、军事、医药、卫生、文化艺术、法制公安、科技、教育、教学辅导、企业报、体育、新闻出版、信息技术等。 3.生活服务类,包括广播电视、健康服务、其他消费服务等。 4.
8、读者对象类报纸,包括工人、青年、妇女、少年儿童、老年、解放军系列等。 (四 )文种(字): 文种分为中文、英文、 少数民族文、其他四项。少数民族文包括朝鲜文、蒙文、藏文、傣文、景颇文、傈傈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锡伯文、壮文、彝文、柯尔克孜文、俄文等。 (五 )出版状态: 报告期内有出版活动的,选“出版”;在整个报告期内休刊或停刊的,选“休刊”或“停刊”。 (六 )幅面尺寸(开张): 按开本选择填写,如对开、 4开、 16开、 32开等。 (七 )出版版数: 分为常规出版版数和非常规出版版数。常规出版版数指通常情况下,报纸应该出版的版数;非常规出版版数是指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常规出版的版数 。
9、(八 )刊期: 选择报纸在某一固定时限内出版的期数 ,如“周一刊”、“周三刊”或“周五刊”等。 (九 )实际出版期数: 分为常规出版期数与实际出版期数两种。 常规出版期数 指在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在报告期内应该出版的期数;非常规出版期数指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等变化出版报纸的期数。 (十 )平均期印数: 报告期内“总印数”除以“实际出版期数”。填报单位为“份”,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 )总印数: 报告期内各期印数(包括增刊印数)的总和。填报单位为“万份”,保留两位小数。 (十二 )总印张 :报告期出版报纸的总印张数。按“每份报纸印张数”乘以“总印数”的结果填写,“加张”计 入总印张数之内
10、。每份报纸的印张数,按一份“对开 4版”的报纸为 1个印张计算,余此类推。填报单位为“千印张”。 (十三 )每份定价: 填写每份报纸的零售单价。无定价的报纸,如:校报、赠送的报纸,此栏请填“ 0”。填报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十四 )定价总金额: “每份定价”乘以“总印数”。填报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5 数。 (十五 )发行数量 :报告期内报纸的实际发行总份数。报告期内邮局发行、自办发行、赠阅和其他(包括交换、留存等)的发行数量之和应该等于“总印数”。 (十六 )备注: 报告期内如有改变刊名者,应在此栏中 加以说明。有增减开张及版数情况,须在备注栏中说明。中途停刊者,对已经出版的报
11、纸仍应按以上规定填报。 5 第 3 章 报纸业务 3.1 系统登录 3.1.1 系统登录 1. 打开 IE 浏览器,输入 网址: http:/124.42.45.176:8081/,即可跳转至平台登陆首页。 图 3.3.1-1 系统登入界面 2.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 登录 按钮 , 若用户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系统 会 自动弹出修改密码界面,在修改密码界 面输入新密码和确认密码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登录 。 5 图 3.3.1-3修改密码界面 3.1.2 用户首页 功能概述: 用户验证通过后,根据用户关联的单位类型确定其对应的界面方案(即 Portlet页面)并显示。 图 3.3.12-1系统首页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