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与实践(省环保局副巡视员 张振钿)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的一系列阶段性特征的科学判断和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文明核心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其含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从广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文明形态体现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从狭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生态文明以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