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云乡委员会 庆云乡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 为统筹解决我乡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营造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根据宣府发2011171号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如下:一、 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 明确工作职责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确保该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一)、乡干部职责: 乡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促、落实,驻村干部和计生联村干部负责联系村计生工作的指导、开展和落实。(二)、村(居)委会各职主要职责:1、村(居)支部书记:(1)、谋划本村人口和计生工作全局。(2)、组织本村党员、小组长、村班子成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