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按照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活动的通知(教秘学200643号)精神,我市抓紧开展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自查方案,召开了工作委员会会议,具体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自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自查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建立和成员单位履行职能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构2000年,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取消了“统招统分”的就业制度,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为了做好新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于2004年12月29日成立了阜阳市高校毕业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家伟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十四家单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承办,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财政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拨出专项经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有专门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