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特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是指在一个相对的行政区域里,法律制度、法治建设所受到的普遍尊崇及由此所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公正诚信程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诸环节的要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应具有以下方面的法治化特征:l、地方性法规体系化;2、城市管理民主化;3、行政事务公开化;4、执法行为规范化;5、社会关系诚信化;6、市民遵法自觉化;7、法律服务社会化;8、社会监督机制化;9、城市生活安全协调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属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城市文明的渐进过程。因此,具有以下社会属性:(一)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是一个社会目标。法治城市建设不是行业目标,它必须统一纳入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之中;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础工程。(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是一个动态目标。法治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渐进过程,因此不可能用静止的标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