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意义行为的本质1、哲学与社会学在第一章第七节中,我试图在一般意义上指出,被视为研究人类现实理解本质的哲学是如何阐明人类社会关系的本质的。在第八节和第九节中,有关维特根斯坦的讨论已经证明了那个假定。因为它已经表明人类智力及其相关观念的哲学阐释要求把它们置于社会关系中。至此,近年来哲学已有了一次真正的革命,或许这革命更在于强调事实及在结果之外的深刻的劳作,正如我们在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中发现的那样,“必须接受的,给予我们的东西人们可以说是生活形式。”(37:II,11页,226e)。我早就说过,认识论与哲学边缘分支的区别就是前者关心使理解成为可能的一般情况,而后者只关心在特定环境中理解所及的特殊形式。维特根斯坦的论述表明了转换这种说法的可能性:由于科学哲学、艺术哲学、历史哲学等学科的任务是解释被称为“科学”、“艺术”等生活形式的特殊本质,认识论就尽力阐释在诸如此类的生活形式观念中包含了什么东西。维特根斯坦对遵守规则概念的分析及对与遵守规则相关的独特的人际间认同的叙述为认识论的阐释做出了贡献。这个结论对我们的社会研究观念,尤其对一般社会学理论部分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