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镇“阳光村务工程”工作总结 工 作 总 结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繁办201040号)文件精神,我镇紧紧围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开展三资清理为抓手,以推进村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按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步骤,有序推进。现就荻港镇“阳光村务工程”工作总结如下:一、“三资”清理与委托代理服务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来,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即由镇党政办拟定荻港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荻港镇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居。同时成立荻港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村居同时也成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三资”清理领导小组,还分别成立了“三资”清理小组和“三资”清理核实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