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签证所需资料必须提供的材料1、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使用新换发护照的客人,需同时提供旧护照原件;)2、照片:白底彩色近照4张,背面写好姓名3、名片:本人名片2张4、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户口本:整本复印件1份(不可缺页)6、结婚证:结婚证复印件1份7、财产: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金额在人民币叁万元以上,冻结期为3个月);如提供配偶财产,而双方又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8、个人资料表:(见附件),要求:提供材料真实,填写字迹清晰、务必逐项填写并签字确认)务必请客人亲自在护照、个人资料表上签名9、归国保证金:根据客人材料,有可能会收取每人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金或有一定担保能力的公司担保信(在签证签出后担保金与团款一起付清,回国后将护照交回并退回担保金,护照将送使馆销签在职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1、担保信:每人一份须英文(格式见附件),要求:a) 用单位抬头纸(复印件无效),单位红色盖章,领导签字并写明领导的职位;b) 同时注明单位电话、地址、本人职务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