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皮革、制鞋、箱包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提高皮革、制鞋、箱包企业工作场所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条件和管理水平,以职业病防治宣传贯彻为契机,深入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努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遏制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决定对皮革、制鞋、箱包行业进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对象全市所有皮革、制鞋、箱包生产企业。二、整治内容(一)企业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二)主要职业健康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持证上岗; (三)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主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四)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是否有效隔离,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五)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