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技能专家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管道局人才战略,畅通学院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服务人员的成长通道,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能够代表学院科研、教育教学、培训、技术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的专家队伍,为学院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从事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第三条 管理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三)评聘分开、按需聘用的原则;(四)聘约管理、绩效考核的原则。第四条 聘任权限。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技能专家聘任工作由学院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教务部负责管理;评聘工作由学院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五条 岗位设置技术专家岗位设置数不超过专业技术带头人岗位总数的20%;专业技术带头人岗位设置数不超过专业技术骨干岗位总数的20%;专业技术骨干岗位设置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数的20%;管理专家岗位设置数不超过管理人员岗位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