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江工艺总经理工作权责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岚江工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在本公司经营中的责权及工作程序,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承担工作义务,保障本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投资人提名任命,公司副总经理由投资人或总经理提名,投资人审批任命。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X年,可以连聘连任。第四条 公司实行管理人员逐级负责制,总经理对投资人负责,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证本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其工作包括:一、主持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定期以书面形式每2个月向投资人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各项决议,并定期以书面形式每2个月向投资人报告;三、组织拟订本公司年度各项经营计划,并投资人审批后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包括:1、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公司年度销售计划;3、公司年度生产计划;4、公司其他重大经营计划、以及涉及上述计划的重大调整方案;四、在投资人授权的范围内,总经理参与本公司有关投资、固定资产购置等重大资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