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热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引导供热行业诚信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新风,遏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避免行业内无序竞争,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促进淄博市供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第二条在淄博市辖区内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自觉遵守本公约,积极抵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第二章自律规则第三条凡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应自觉遵守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等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履行行业自律义务,杜绝行业不正之风,维护行业整体声誉和形象。第四条供热经营单位要以提供高效、优质、规范的专业服务为宗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我市供热行业素质和水平的提高。第五条认真履行公共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定供暖期限,为用户提供连续、保质、保量供热服务,保证冬季供热安全平稳运行。第六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