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工作职责1、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精神,制定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2、 及时巡查、上报、解决本企业的治安问题。3、 扎实开展企业的平安创建活动,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维权、建设、服务、改造等多项措施。4、 及时、民主调处本单位员工的矛盾纠纷。5、 加强法治宣传,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6、 掌握信息,建立、健全涉外活动的管理制度,收集上报及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及反邪教等方面的情况信息。7、 认真记录综治工作情况,做到台账清晰,有案可查。8、 完成镇社会管理综治维稳为民服务中心的其他工作任务。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特制订如下工作目标:一、 社会政治安定,无“邪教”组织滋事或外出串联,不发生影响大局,影响稳定的政治性事件。二、 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有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无人员犯罪,职工的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预防和处理群众性事件。三、 职工内部矛盾妥善调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