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法规范中建八局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维护出资职工的权益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内部员工股是指中建八局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高管层和经营管理骨干出资并通过出资人代表取得公司的部分股份第三条 公司总股本为72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4405.7114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1% 公司高管层和经营管理骨干股2088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9% 外部社会法人股即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投资中心等社会法人单位参股72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的股权根据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 分成国有股内部员工股外部法人股第四条 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共担维护资产所有人权益依法落实公司法人财产权2 促进公司资产合理配置优化公司资产投资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3 保障出资员工的利益做到同股同权同利第五条 公司发展投资部是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的机构第二章 持股对象及主体第六条 内部出资员工主要为中建八局安装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