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管 理 规 定一、总则(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公司职工的实际工作和公司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已办完录用手续,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合同),并已具备为本公司职员的人员。临时工参照执行。(三)职责和权限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施行; 员工须服从于所属主管上级的有关职务安排及命令,维护工作场所的秩序,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主管领导应尊重所属员工的人格,民主管理,率先履行本职工作,互助一致,同心协力,圆满完成工作,以达到企业事业发展的目的。 每位员工须详尽熟悉本规定的内容并严格执行,任何人均不得以不了解本规定有关内容为借口而逃避责任。本规定如有变更时,公司将立即通知所属部门员工。二、人事管理 除公司统一的招聘、人事安排外,各部门所需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招聘1、招聘需求的提出各部门所需人员(包括新增或增补岗位人员),必须由所属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按权限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