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部门工作制度一、药剂科工作制度药剂科下设三个部门:药品供应部门,调剂部门,临床药学室和一个办公室。1、药品供应部门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养护,库存管理和价格维护及医院药品网络信息管理工作。2、调剂部门下设门诊中西药房,住院西药房;负责住院病人以及门诊、急诊病人的用药调配工作,提供药学咨询及其他药学技术服务。3、临床药学室承担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和临床药学工作,协助临床开展治疗药物监测临床用药评价,新药试用和疗效评价工作,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学信息咨询,药讯编辑工作,担任大中专学生教学及进修实习工作。4、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药事管理等药政法规,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其实施执行协调院内相关行政事务,加强所有药品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二、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