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及各部门工作职责A、 学生会、团委、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一、 主席工作职责1、 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领导督促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2、 主持召开常委会,全委会及相关会.3、 负责每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文书的草拟和组织修改。4、 深入了解组织、协调各部正常开展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5、 密切联系全院师生,了解掌握同学中存在的思想及其它问题。6、 定期、不定期向辅导员等老师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7、 代表学生会对外负责,加强与各年级学生会团委社联之间的交流、沟通以及与社会各界的联系。8、 及时向学校系办反映学生对生活、文娱、体育、学习、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设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二、 副主席(学生会、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职责1、 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常务。2、 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3、 协助主席对各年级学生会及各部门情况的考察和鉴定。4、 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5、 向主席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三、 秘书处职责(学生会、团委、社团联合会):负责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