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现将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银监局要根据辖内信托公司的发展状况,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监管和指导,督促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各信托公司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成效,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于2007年12月31日前修订公司章程。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司治理,加强风险控制,促进信托公司的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保障信托公司股东、受益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信托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架构的建立和运作,应当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受益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