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方式 找准定位主动有为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复杂严峻的价格新形势,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找准基层价格工作职能定位,应当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思考。 一、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找准定位 价格作为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的支配和多种因素影响。市场经济中均衡价格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应当清醒认识到,市场不是万能的,现实的市场价格机制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先天缺陷,经营者在趋利动机下,利用甚至放大这些缺陷,实施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导致市场失灵。目前,湖北省 96%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政府直接定价所占比重不到 4%。市场越放开,价格越混乱,越需要加强
2、监管。如 2010 年绿豆、大蒜、生姜等农产品价格波动,2011 年菜价、肉价持续走高,并发生食盐抢购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迅速稳定市场,使相关商品价格回落。这充分证明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工作在稳定市场、稳定价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价格工作包含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两大方面。目前,国家把宏观调控职能限定在中央和省级,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宏观调控手段随政府职能的转变而逐渐消失,微观管理职能日益凸现。新的形势给物价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工作职能应定位于微观管理,要正确处理好放开、搞活、管理、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只有找准
3、职能定位,才能确保落实政策“不越位” 、行使职能“不缺位” 、履行程序“不错位” 、强化服务“不失位” 。一是要准确把握价格工作的方向。价格工作要有所作为,在市场价格监管上下功夫,使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在价费管理上有新思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在依法治价上有新突破,市场价格执法检查有力度,违法案件处理见实效;在价格公共服务上有创新,扎实开展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打造好“诚信通山”的品牌。二是要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坚持把稳价安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有为服务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加强价格管理与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定费职能弱化,
4、必须顺应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入探索和开拓价格管理与服务工作领域,研究破解市场监管难、价格公共服务办法不多、热点难点价费问题监管不力等难题,落实科学监管、及时监管、有效监管的要求,提升价格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不缺位” 履行好市场价格监管职能,首先,监管思路要从管价向管行为转变。管市场价格行为,要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要求,抓住市场突出矛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反垄断、反欺诈、反暴利、反串通合谋等违价行为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既要克服“市场放开,价格工作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又要克服“市场价格波
5、动异常,必须强加干预”的激进思想。其次,监管方式要从管理为主向疏导为主转变。 “一管就死,一放就活”是我国多年来搞市场经济的基本经验。管市场价格行为要遵循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不能蛮干,强加干预。管一时、堵一处,顾此失彼,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只有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和国外市场诚信建设好的经验,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管理与疏导相结合,才能有效管好市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第三,监管方法要从重举报巡查向重日常监管转变。在市场监管上,我们过去的传统做法是不举报不受理,或者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时期搞“严管” 、 “严治” ,监管方法单一,履行职能“缺位”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6、市场失灵”的症结。因此,要建立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常设机构(如市场监管队) ,有专班专人的高素质监管队伍。并采取案件查处与行为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使市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突出抓好价格政策宣传、提醒、告诫、警示等事前服务,着力预防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区、 “价格诚信”单位评比等诚信建设活动,引导市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三、依法治价,落实政策不“越位” ,规范程序“不错位” 价格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明确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县级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限通过中央和省级定价目录授权确定。也就是说,基层价格主管部门除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定价
7、目录授予定价权外,主要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反之便是越权、越位。 在调定价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工作中,要履行法定程序“不错位” 。一是要履行调定价费法定程序。如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目录规定管理权限内调定民爆器材价格、有线电视收视费、公汽票价等价费时,应依法开展成本监审,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提交集体审价委员会审议,确保调定价费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规定,贯彻价格执法“二十四字方针” ,履行重大案件听证程序和集体审案制度,注重细节、把握环节,切实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
8、范一个行业。三是要规范涉案财物鉴证、认定工作程序。涉案财物鉴证、认定关系到罪与非罪、量刑轻与重的判定,如果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就会当被告。在办案过程中,应严守操作规程,按法定时限要求认真开展勘验、调查、审议相关工作,保证鉴证、认定结论的公正、公平、公开,为司法等机关提供事实清楚、手续完备的价格认证服务。 四、围绕大局,强化价格公共服务“不失位” 第一,要综合施策,着力服务“保供稳价” 。目前食品类价格波动大,特别是蔬菜类价格大幅上扬,群众反映强烈。价格工作要以“保供稳价”为目标,密切关注价格运行走势,降低流通成本,协调促进生产和流通。一是要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服务工作。基层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
9、识到价格监测为价格决策服务的重要性,落实解决好机构、人员、经费三大问题。要进一步健全价格预警制度,完善应急监测预案,严格执行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开展蔬菜价格等专题调研,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强化基础,服务决策。二是要贯彻落实上级“保供稳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规范市场摊位费,降低流通成本和销售环节费用。三是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促进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充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补偿手段,扶持农副产品基地建设,特别是要扶持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扩大自给率,减少外调依赖程度。并在市场价格涨幅异常的情况下,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的作用。 第二,要关注民生,着力服
10、务“民生诉求” 。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农村教育和医疗价费矛盾突出、房价居高等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一方面,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价格问题,把民生价格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继续做好清费治乱减负,重点规范农资价格秩序,强化农村教育、医疗等价费监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另一方面,要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平台,以调处价费纠纷、市场价格巡查为抓手,围绕“米袋子” 、 “菜篮子”价格,出租车、农村客运票价等热点价格问题,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及时处理回复群众价格诉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赢得社会认可。 第三,要务实有为,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心,基层价格主管部门要围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政府重点工作,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一是要加强涉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旅游景区价格清理和监管,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不合理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是要加强价格认证服务,公平、公正办理涉案、车损等评估工作,切实做好“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工作。三是要做好成本调查监审服务,提高成本调查质量和利用率,完善成本监审制度,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四是要用活载体,丰富内容,以高效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作者系 湖北省通山县物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