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涉税案本案特点:本案是针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检查,检查方法运用得当,执法程序公开、透明,处理问题周密、严谨,尤其是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个人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 、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5月10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收到由省地方税务局批转的群众举报,反映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某2006年从T公司分三次取得收入60万元没有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称2006年该所9名律师共取得收入300多万元,事务所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大部分律师都有偷税问题。(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企业,于2003年6月3日批准设立。最初由胡某等9名律师发起设立,2006年8月增补律师戴某为合伙人。该律师事务所现有员工25人,其中合伙律师10人,聘用律师6人,其他人员9人。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接到省局批转的举报信后,稽查局非常重视,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稽查组,并对举报人的举报信进行分析研究。举报人主要举报的是律师陈某的偷税情况,其收入来源、取得收入的次数都有线索,但也举